施某诉章某、王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浙江省金华县人民法院(1992)金法民字第4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2年09月26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冯汉勤 单位:
1991年9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发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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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浙江省金华县人民法院(1992)金法民字第49号。
2.案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施某,女,31岁,农民。
诉讼代理人:吴某,男,31岁,农民(系原告之夫)。
被告:章某,男,32岁,个体运输户。
被告:王某,男,22岁,个体运输户。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浙江省金华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冯汉勤;审判员:章银海;人民陪审员:赵茂华
6.审结时间:199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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