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等故意杀人案
案由:
故意杀人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2)高刑终字第62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3年03月2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谭京生 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本案的焦点是行为人行为的定性问题。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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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2)一中刑初字第2778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2)高刑终字第628号。
2.案由:故意杀人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陈速。
被告人(上诉人):徐某,男,1963年1月9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因本案于2002年5月13日被逮捕。
一审指定辩护人:宋玉琴北京市中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指定辩护人:陈雅楠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杨某,男,1981年7月17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因本案于2002年5月13日被逮捕。
一审指定辩护人:陈雅楠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某,女,1960年5月14日出生,小学文化,农民,因本案于2002年5月13日被逮捕。
一审指定辩护人:王建京北京市益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俊燕;审判员:安端华;代理审判员:赵建。
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金星;代理审判员:耿爱民张永忠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2年10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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