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诉英特尔产品(上海)有限公司清算组劳动合同案 企业解散;劳动合同;程序要件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0)浦民一(民)初字第1540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童蕾 单位:
本案涉及的核心法律问题是用人单位(本案中为外资企业)自行解散时劳动合同的终止问题。企业解散往往涉及众多劳动者,影响面大,但法律对此的规定却非常简单,解散的要件及法律后果等重要问题均不明确。因此,本案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实体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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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0)浦民一(民)初字第15408号判决书。
2、案由:劳动合同
3、诉讼双方
原告刘某,女,1980年2月24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李德权上海海德安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谢莉萍上海海德安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英特尔产品(上海)有限公司清算组。
负责人Dyonysius Robin Ashley MARTIN。
委托代理人朱伟雅,女,英特尔亚太研发有限公司工作。
委托代理人艾宏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人员:审判长:俞波;代理审判员:童蕾;代理审判员:苏国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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