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诉彭某等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危险货物;危险物致害;侵权责任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2010)章民初字第3020号
审理法官:

刘焕敏

王晓娜

刘云忠

代理律师:

李正

赵序伟

法官解说
法官: 刘焕敏 单位:
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是指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一般只有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的设施设备,才有资格运输。实务中,往往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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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2010)章民初字第3020号。
2、案由: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董某。
委托代理人刘某。
委托代理人董某2。
被告彭某。
委托代理人李正,山东百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章丘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某。
被告山东晋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王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某2。
委托代理人赵序伟,山东鲁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焕敏;人民陪审员:王晓娜;人民陪审员:刘云忠。
6、审结时间: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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