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某1诉被告张某2、赵某排除妨害案 民事 排除妨碍 房屋租赁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2011)民二初字第0008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杨雨春

孟耐克

冯楠楠

法官解说
本案的原、被告双方系父子关系,经济条件都十分困难,因此一直共同居住在一起。虽然原告张某1为该房屋的合法承租人,但是被告张某2在该房屋的实际居住时间要更长。因此,本案特殊性就在于长期居住在该房屋的被告张某2夫妇对于该房屋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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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2011)民二初字第00088号判决书
2.案由:排除妨害
3.当事人
原告:张某1
被告:张某2、赵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雨春代理审判员:孟耐克、冯楠楠
6.审结时间:201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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