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诉刘某邓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安全保障义务;赔偿责任;生命健康权
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纽克利尔商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年海民初字第1720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郭晶

岳维

季山红

法官解说
近年来,随着滑雪运动的普及以及滑雪运动价格的平民化,冬季滑雪作为友人聚会游玩的主要选择。但是因人们对滑雪运动的不熟知以及滑雪场安全举措的不到位,导致因滑雪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案系典型的因滑雪安全措施的缺陷以及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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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年海民初字第17208号判决书
2、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许某,男,1981年6月15日出生,汉族,纽克利尔商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职工,住北京市通州区。
被告刘某,男,1990年4月12日出生,满族,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生,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北京云佛山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东智西村。
法定代表人王文勤,总经理。
被告北京云佛山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滑雪场,住所地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龙凤酒厂南侧(环湖路大南沟)。
负责人王文勤,总经理。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郭晶 人民陪审员岳维
人民陪审员 季山红
6、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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