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李某1、韦某、北海市水电工程处追索劳动报酬案 实际施工人;施工人;雇佣关系
案由: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2013)上民一初字第501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何健

卢翠班

邹文乾

法官解说
本案处理重点在于对实际施工人的理解。《合同法》在建设工程合同一章中提到了"施工人"的概念。《合同法》中的"施工人"概括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有合法施工主体,包括总承包人、承包人、专业工程分包人、劳务作业分包人。可见《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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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案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2013)上民一初字第501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
被告:李某1 韦某
北海市水电建筑工程处,法定代表人:张辉,工程处主任上林县水电局,法定代表人谭庆斌,局长
第三人:韦某2、韦某3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何健;审判员:卢翠班;代理审判员:邹文乾。
6.审结时间:201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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