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等诉长沙长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生命权案 "过劳死";公平责任;工伤;职业病
案由:
物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13)岳民初字第03090号
审理法官:

陈志胜

孙新容

徐佑珍 

代理律师:

黄健

孙丹

法官解说
该案例涉"过劳死"、"失独老人"等法律疑难问题。"过劳死"仅是一个俗称,这个说法既没有医学上的明确定义,也没有法律上的清晰界定。在医学上并没有一种直接称"过劳"的病症,"过劳"是一个长期积累而对身体造成损伤的慢性过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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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13)岳民初字第03090号。
2.案由:生命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郭某。
原告:夏某。
委托代理人:黄健,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丹,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长沙长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思一,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一平,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银柳军,公司法务。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志胜;人民陪审员:孙新容;人民陪审员:徐佑珍 
6. 审结时间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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