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与田某、陈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合同内容不明确;阻止扩大损失;违约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3)日开民一初字第416号
审理法官:

宗卓英

王大鹏

王庆才

代理律师:

胡丽

范建俊

卢桂祥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有二:一是关于原、被告之间房屋租赁关系的认定问题;二是关于涉案房屋租金的认定问题。
1.关于原、被告之间房屋租赁关系的认定问题。支树国作为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即原告孙某同意,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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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3)日开民一初字第416号
2.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孙某,男,1958年8月1日出生,汉族,住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街道百发居委弘治街450号。
委托代理人:胡丽,山东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田某,女,1978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路家村298号。
被告:陈某,女,1975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日照市北京路257号。
以上二被告委托代理人:范建俊,山东天蓝律师事务所律师。
以上二被告委托代理人:卢桂祥,山东天蓝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宗卓英;代理审判员:王大鹏,人民陪审员:王庆才
6.审结时间: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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