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某1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合同 特种车辆 免责事由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2013)穗从法民二初字第770号
审理法官:

黄丽平

代理律师:

林海

法官解说
本案是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争议的焦点即原告曹某持有A2驾驶证驾驶特种车,但没有特种车操作证,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免除其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对此,必须在分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性质和作用的基础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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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或裁定书字号: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2013)穗从法民二初字第770号
(二)案由:保险合同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曹某某1,男,1979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白云区。
委托代理人:林海,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化支公司,住所地从化市街口街城中路16号。
负责人:金某某,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耀文,男,1987年3月24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花都区。
(四)审级:一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从化市人民法院。
独任庭:审判员:黄丽平
(六)审结时间: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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