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徐某1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务
案由: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3)闵刑初字第1067号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审理难点在于:1、接受政府机关委派的人员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2、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附带支付了合理费用,此部分数额是否应一并视为犯罪金额。
第一,被告人的主体身份认定。
1、本案中被告人是否具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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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文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2013)闵刑初字第1067号。
2、案由: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徐某1。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红红;代理审判员:赵轶嘉;人民陪审员:董孟范
6、审结时间
审结时间: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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