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席某敲诈勒索案 敲诈勒索罪;隐私;不正当关系
案由:
敲诈勒索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刑终字第2296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对于本案的事实并无争议,但对于被告人席某行为的定性存在不同的认识。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席某与被害人之间系情人关系,席某有权将其与被害人之间的真实情人关系公布于众,席某公布二人关系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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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刑初字第1465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刑终字第2296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敲诈勒索
3.诉讼双方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席某,女,30岁(1983年8月10日出生),汉族,出生地陕西省山阳县,小学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山阳县。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12年9月18日被羁押,同年10月23日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启亮;人民陪审员:马仲兰、陈萍芳。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成员:审判长:关芳;代理审判员:吴迪;代理审判员: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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