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某诉唐某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案 安置用地;国家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
案由: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衡南县法律援助中心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2014)南法民一初字第414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罗立明

江东海

陈上游

法官解说
该案涉及国家征地补偿农民安置用地的性质问题及是否可以由私人转让的问题,在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大环境下,各地面临着征地以及居民安置的问题,相应的对安置用地的处分成为一种谋利的方式,处理好此种居民安置问题是当前城市化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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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2014)南法民一初字第414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程某。
委托代理人李玉华,衡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
被告唐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罗立明、江东海、陈上游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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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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