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厦门百杨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野山谷生态乐园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 股东知情权 知情权范畴 后续股东
案由:
股东知情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4)同民初字第425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刘振志

柳秉东

唐丽萍

法官解说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诸多权利中的一项基础性权利,是法律规定的股东所享有的重要、独立的权利,不依附于其他股东权利而存在。没有股东知情权的保障,股东的其他权利将成为空中楼阁。本案是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的一个典型案件,主要涉及的是新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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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2014)同民初字第425号判决书。
2.案由:股东知情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厦门百杨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家军。
委托代理人:刘振志,福建力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厦门野山谷生态乐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展峰。
委托代理人:柳秉东、唐丽萍,福建三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宋岩
6.审结时间: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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