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诉孙某2等案 合同订立
案由: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2014)第112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曹灵杰

于振波

于星海

代理律师:

许增信

宫涛

宫涛

法官解说
本案处理重点主要在于对合同成立及履行的理解。《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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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2014)第112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孙某
委托代理人:许增信,山东沂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孙某2
委托代理人:宫涛,山东闻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某
委托代理人:宫涛,山东闻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曹灵杰;人民陪审员:于振波;人民陪审员:于星海。
6.审结时间: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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