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诉梁某等赠与合同案 夫妻共有财产;赠与;返还财产
案由:
行政合同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融水民二初字第245号
审理法官:

黄智

秦俊华

游兢全

代理律师:

范跞

法官解说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对于出轨方赠与"小三"的财产,是应当返还一半还是全部返还,一直存有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应当返还一半。理由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有一半的权利。丈夫赠与"小三"的财产,其中一半是丈夫的,对于该部分财产丈夫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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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4)融水民二初字第245号。
2.案由:赠与合同
3.诉讼双方
原告:贾某。
委托代理人:范跞,广西佳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梁某、邓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智;人民陪审员:秦俊华、游兢全。
6.审结时间: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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