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等盗窃案
案由:
诈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2013)博刑少初字第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11月1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蔡唯林 单位: 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
本案中三名行为人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时,先是使用欺骗手段获得被害人的信任进行网上交易,后又使用秘密手段修改交易金额转移其款项。那么,三名行为人的行为究竟应定诈骗罪还是盗窃罪呢?
一种观点认为,应当认定为诈骗罪。三行为人通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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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2013)博刑少初字第8号。
2.案由:诈骗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鹏飞、王娇娇。
被告人:唐某,男,1996年10月29日生,汉族,小学毕业,无业,住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
辩护人:唐某1,男,1962年8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系被告人唐某的伯父。
辩护人:陈立新河南天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邓某,男,1996年1月31日出生,汉族,初中肄业,无业,住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
法定代理人:胡某,女,1970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系被告人邓某的母亲。
辩护人:李菊香河南金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曹某,男,1995年5月25日出生,汉族,小学毕业,无业,住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
法定代理人兼辩护人:陈某,女,1966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湖南省临武县。系被告人曹某的母亲。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蔡唯林;审判员:张瑞明魏贺
6.审结时间: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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