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强迫交易案
案由:
强迫交易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2002)农二刑终字第0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04月2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杨善明 单位:
本案被告人钟某的行为是构成抢劫罪还是强迫交易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与法院的判决结果不相一致。应当说,从本案发生的过程和结果看,被告人的行为,不但在犯罪的客观方面既表现有抢劫罪的特征,也表现有强迫交易罪的特征,而且在犯罪的主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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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2002)焉垦刑初字第11号
二审裁定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2002)农二刑终字第08号
2.案由:强迫交易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男,汉族,1981年11月17日出生,出租车司机。
被告人(上诉人):钟某,男,汉族,1974年2月15日出生,工人。2001年12月18日因涉嫌抢劫被焉耆垦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9日被依法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新军;审判员李文建刘军
二审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顾志超;审判员刘飒;代理审判员孟永强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2年3月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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