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某不服漳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处罚案
案由:
行政处罚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漳行终字第6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7年12月2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黄少荣 单位:
1.审理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必须审核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是否客观真实存在;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否正确。从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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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1997)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云行初字第05号。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漳行终字第60号。
2.案由:不服行政拘留处罚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施某,男,1965年9月3日生,汉族,农民,住云霄县。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马巍武漳州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漳州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庄某,局长。
一审委托代理人:陈某,该局法制科干部。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蒋某,该局法制科干部。
二审委托代理人:周某,该局法制科科员。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云霄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伯群;审判员:黄少荣汤荣桂。
二审法院: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小玲;代理审判员:林玉辉李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7年9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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