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上海赛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等案 财产损害赔偿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1)民上字第95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4月25日
法官解说
法官: 赵冰清 单位: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日趋成熟,广告成为企业竞争常用的手段,由于广告管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适用事后监督制度,所以,因广告而发生的纠纷时有发生。本案就是一起源于著名笑星赵某在中央电视台为上海赛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所做的北极绒广告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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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0)民字第1811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1)民上字第958号。
2.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陈某,男,29岁,汉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广元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赛洋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六合路98号19层A、B室。
法定代表人:吴某,董事长。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陶鑫良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傅文园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赵某,男,43岁,汉族,演员,住辽宁省铁岭市。
诉讼代理人(一审):陶鑫良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一审):傅文园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二审):王蕴采辽宁省华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中广协信息咨询中心,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主任。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陶鑫良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傅文园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赵冰清。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俊;代理审判员:曹桂兰张铮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1年1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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