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受贿案
案由:
受贿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海口市白龙乡中贤二村

文书字号: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海中法刑终字第8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10月0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张颜 单位:
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承担着大量的政府行政工作,这些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在人民群众组织中,基层组织人员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些基层组织人员腐败问题较为严重,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但由于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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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2001)振刑初字第142号。
二审裁定书: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海中法刑终字第83号。
2.案由:受贿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妙燕。
被告人(上诉人):何某,男,53岁,汉族,海南省海口市人,原系海口市白龙乡中贤二村副村长、代村长。1999年2月10日因本案被逮捕,同年4月26日由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钢;代理审判员:杜志高;人民陪审员:林黎文。
二审法院: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闫俊奎;审判员:杨雪冬李必雄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1年8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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