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非法拘禁案 人民法院变更指控罪名
案由:
绑架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海中法刑终字第7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1月2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颜 单位:
这是一宗非法传销人员为索要传销出资款而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案件的发生在当时的海南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现实意义。自1999年以来,许多非法传销组织看上了海南岛这块风水宝地,纷纷越过琼州海峡,以“加盟联锁”、“网络营销”等各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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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2000)振刑初字第183号。
二审裁定书: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海中法刑终字第71号。
2.案由:黄某绑架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抗诉机关):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庞启则。
被告人:黄某,男,1972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开江县人,小学文化程度,农民。因涉嫌绑架于2000年4月4日被海口市公安局振东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6日经振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审辩护人:张晓东海南省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颜;审判员:林海;代理审判员:王沈。
二审法院: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雪冬;审判员:李必雄叶尊本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9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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