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危险驾驶一案 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交通肇事
案由:
危险驾驶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2011)万源刑初字第99号
审理法官:

王文开

法官解说
近年来,因醉酒驾车、飙车等行为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诸如"李启铭醉酒驾案"引发全社会的关注,对危险驾驶罪应认定为故意犯罪或者过失犯罪存有较大争议。"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刑法修正案(八)对"危险驾驶犯罪"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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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文书字号:(2011)万源刑初字第99号
2、案由:危险驾驶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万源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男,生于1969年8月15日,汉族,小学文化,四川省万源市人,家住万源市,农民。
4、审级:一级
5、审判机关及组织
审判机关: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
审判员  王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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