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贪污案 贪污罪;受贿罪;职务犯罪
案由:
贪污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4)丰刑初字第878号
审理法官:

胡海

曹旭亮

张竹凤

代理律师:

李振平

韩军领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张某的伙同宋某、王某某骗取单位10万元人民币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一种观点认为应认定为受贿罪,理由是被告人张某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事后与宋某、王某某分赃的行为实际上是收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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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4)丰刑初字第878号。
2.案由:贪污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季刚
被告人:张某,男,1958年8月19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户籍地北京市宣武区。因本案于2013年7月8日被逮捕。
辩护人李振平,北京市中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韩军领,北京市中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海;人民陪审员:曹旭亮、张竹凤。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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