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金力消防器材厂诉荣成市人民医院承揽合同案 公司混同;工程款;债务纠纷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荣成市人民法院(2011)荣民初字第41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鞠海峰

于洪香

徐珊珊

代理律师:

杜永武

杜永峰

尹强

法官解说
本案处理重点主要在于对公司混同的认定。本案涉及三项工程,双方主要争议的是第三项工程由谁施工,被告支付给实力安装公司的预付款项及代为法院扣款是否能够抵顶其所欠原告的工程款。经法庭审理查明,可以认定实力安装公司与原告在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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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荣成市人民法院(2011)荣民初字第41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荣成市金力消防器材厂
法定代表人林某,厂长。
委托代理人杜永武,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杜永峰,山东胶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荣成市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陈某,院长。
委托代理人尹强,山东荣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鞠海峰;审判员:于洪香、徐珊珊
6、审结时间: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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