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某非法经营案 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定性
案由:
非法经营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刑初字57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邱波

周耀

李申田

代理律师:

赵运恒

叶星林

法官解说
1.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为:在城区内违法搭建商铺,承诺定期开业,对外招商并收取租金被查处行为性质的认定。该类行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较为多发,采取刑罚手段进行正确调整,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障罚当其罪,具有重要意义。下文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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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刑初字573号判决书;
2.案由:非法经营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员郭俐。
被告人:翁某,男,1975年1月24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浙江省泰顺县,大专文化。2011年2月17日因本案被羁押,同年3月8日被逮捕。
辩护人:赵运恒,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叶星林,北京星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邱波;代理审判员:周耀;人民陪审员:李申田。
6.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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