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诉陈某劳动争议案 意定解除权;劳动合同;侵权责任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特殊资质的劳动者是否享有劳动合同意定解除权
文书字号: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厦民终字第2600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杨式敏

张帆

法官解说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科学发展,人才资源尤其是高级技术人才的稀缺性愈加凸显。在劳动合同法成功实施后,企业用工的规范性不断加强,企业违法用工的成本也不断增加。而近年来,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拓展的大背景下,一些传统的经济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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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2)思民初字第6227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厦民终字第2600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劳动争议。
3、诉讼双方
原告厦门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思元,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式敏、张帆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某,男,1981年4月20日出生,汉族。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杨丽芬。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柯雅玲;代理审判员:李向阳;代理审判员:黄宏亮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7月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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