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岳某等金融借款合同案 连带保证 保证责任 部分保证人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2012)垦胜商初字第60号判决书
法官解说
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我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案处理重点主要在于同一债务有多个连带保证人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仅向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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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2012)垦胜商初字第60号判决书。
2.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垦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岳某。
被告:郝某。
被告:李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周卫亭。
6.审结时间: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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