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9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国家机关 情节严重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2012)梅刑初字第53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之处在于是否能够认定被告人陈某9实施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行为达到"情节严重"?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信誉,对象是国家机关的证件,而情节严重在理论上理解为: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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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2012)梅刑初字第53号判决书。
2.案由: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张群。
被告人:陈某9,男,1964年1月26日出生,农民,因本案于2011年6月13日被刑事拘留,次日被取保候审。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赖昌荣;人民陪审员:黄声垒罗训丽
6.审结时间:201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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