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魏某等雇佣人人身损害赔偿案 雇佣关系;举证责任;不利后果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核准死刑
文书字号: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潍民终字第2736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马海兰

张敏

宫磊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雇佣关系的认定问题。一直以来,这个问题是解决雇佣引发的人身损害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难点。目前,虽然法律对雇佣过程中的合同签署问题作出了大量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不尽人意,出现了很多雇主故意或者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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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诸城市人民法院(2011)诸城民初字第917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潍民终字第2736号判决书。
2.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李某。
被告(上诉人):被告魏某。
原审被告:诸城市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爽业房地产)。
原审被告:淄博金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淄博金宏)。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理组织
一审法院: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姜永华;审判员:郭海龙;代理审判员:马培伟。
二审法院: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海兰;代理审判员:张敏;代理审判员:宫磊。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9月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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