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非法经营案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案由:
非法经营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12)雨刑初字第508号
审理法官:

徐天喜

吴松球

杨宏

代理律师:

易顶强

法官解说
1、被告人邓某在未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保安服务经营,违反了国家规定。根据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刑法所称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
展开

(一)首部

1、刑事判决书: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2012)雨刑初字第508号。
2、案由:非法经营。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戴险峰。
被告人:邓某。
辩护人:易顶强,湖南湘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天喜;人民陪审员:吴松球、杨宏
6、审结时间:2013年7月8日(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依法延长审限)。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