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亿中信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案 未备案公章 合同效力 真实意思表示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厦民终字第129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陈月辉

康志笃

郑金摇

法官解说
合同是否有效,缔约方是否存在真实的意思表示十分重要。在合同书上加盖公章不是表达缔约意思的唯一方式。发生纠纷时,应根据双方磋商过程、参与缔约人员的权限、履行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等案情进行综合判定双方是否存在并向对方表达过缔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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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2)思民初字第4405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厦民终字第1291号判决书
2、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厦门亿中信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某某1,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月辉福建首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福建省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福建省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康志笃、郑金摇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廖某某(被上诉人)。
被告林某某2(被上诉人)。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及;审判员:章水仙;人民陪审员:叶爱金。
二审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仲;代理审判员:师光谢爱芳
6、结案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1月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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