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诉大连市西岗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当得利案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大民一终字第151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宋君

阎妍

郑福一

法官解说
本案从案由上看是普通的不当得利案件,实际却涉及了房改房、国有企业改制等诸多历史问题。属于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本质上系因在国有企业改制期间伴随了公有住房房改推进,而产生了一批产权管理混乱的问题所导致的纠纷。案件本身标的额较少...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2013)系民初字第109号民事判决。
二审判决书: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大民一终字第151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不当得利。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刘某。
被告(被上诉人)大连市西岗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 于荣年。
二审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宋君;代理审判员:阎妍、郑福一。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月2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25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