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多功能汽车厂劳动争议案 工伤;侵权责任;人身损害赔偿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多功能汽车厂人力资源部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3)民初字第5156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因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侵权造成另一劳动者人身损害,被侵权劳动者在向侵权劳动者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后,是否有权申请工伤并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下面我们从工伤保险及侵权理论和法律规定两方面进行分析和解读。
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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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3)民初字第5156号判决书。
2.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冯某。
委托代理人:李某。
被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多功能汽车厂(以下简称北汽福田多功能厂)。
负责人:蔡某,厂长。
委托代理人:王某,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多功能汽车厂人力资源部科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任海滨
6.审结时间: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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