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诉王某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支行不当得利纠纷案 储蓄存款合同;过错;不当得利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2013)汝民初字第258号民事判决
审理法官:

刘国卿

刘学彬

刘亚峰

法官解说
本案中,原告立案时以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为案由予以立案,原告认为,被告银行在原告取款时没有尽到谨慎告知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银行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我们看看什么是储蓄存款合同,储蓄存款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哪些。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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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2013)汝民初字第258号民事判决。
2.案由:不当得利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胡某。
被告:王某1。
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支行。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国卿 审判员:刘学彬 人民陪审员:刘亚峰
6. 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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