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某诉胡某等法定继承案 继承;股权;财产利益
案由:
法定继承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初字第11517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孟昕伟

李克英

张淑萍

代理律师:

方其先

藏克兰

法官解说
本案系继承案件,然与一般继承案件的不同之处在于,继承的标的为公司股权,且非被继承人一人独资公司之股权,另,从行政登记的层面讲,被继承人在公司中的部分股权由案外人即公司其他股东持有,那么继承人能否继承取得被继承人的股权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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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初字第11517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侯某。
委托代理人:方其先,北京市东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胡某。
被告:范某
第三人魏某。
委托代理人:藏克兰,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孟昕伟;人民陪审员:李克英张淑萍
6、审结时间: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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