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某诈骗案 (没收)
案由:
诈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刑终字第385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10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王鹏 单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在仔细审查一审判决时,发现原判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对四名被害人被骗钱款的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即判处:行为人艾某退赔被害人陈某、纪某、黄某的被骗钱款;而对被害人李某的被骗钱款在向艾某追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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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4)海刑初字第1208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刑终字第3856号。
2.案由:诈骗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付心。
被告人(上诉人):艾某,女,1971年5月15日出生,满族,出生地北京市,职高文化。1990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02年5月2日减刑释放。2013年9月17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谢通祥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小平;人民陪审员:李克英张淑萍。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史迹;代理审判员:吕晶王岩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1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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