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诉魏某返还原物案借名买车登记对抗 登记对抗;变更登记;所有权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再审
终审结果:
再审改判
文书字号: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4)丰民再初字第10203号
审理法官:

周晶晶

杨培红

朱凌琳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蒋某与魏某之间是借名买车关系还是车辆借用关系,主要涉及机动车所有权归属的判断依据以及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之后的登记变更问题。
1.机动车所有权归属与登记簿记载
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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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调解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4)丰民初字第01231号。
再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4)丰民再初字第10203号。
2.案由:返还原物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再审原告):蒋某,男。
被告(再审被告):魏某,女。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李楠
再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周晶晶;审判员:杨培红、朱凌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3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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