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某诉蒋某等民间借贷案 夫妻共同债务;保证责任;连带责任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株中法民二终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陈卫中

曾莉

姜胜强

代理律师:

周新民

杨艳平

杨萍

法官解说
该案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三个主要方面的问题,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尚不完全规范的情况下,本案的裁判观点对相关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涉及的第一个问题是如何认定借款的提供,本案中双方所发生的借款为现金交易,被告蒋某只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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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2014)株天法民二初字第192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株中法民二终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宾某(被上诉人)。
委托代理人周新民,湖南东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蒋某(被上诉人)。
被告钟某(上诉人)
委托代理人杨艳平,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宾某1(被上诉人)。
委托代理人杨萍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祥宇;人民陪审员:陶建国;人民陪审员:黄琰。
二审法院: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卫中;代理审判员:曾莉;代理审判员:姜胜强。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4月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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