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诉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医医院健康权纠纷案 民事 安全保障义务 善良管理人
案由:
物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上海高达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医医院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4)浦民一(民)初字第10032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系一起由于第三人洒水造成地面湿滑致使原告在医院内摔倒的事故引起的损失赔偿纠纷。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一、被告医院在设置防滑提示、管理措施等方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二、在第三人不明的情况下的责任承担方式;三、原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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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4)浦民一(民)初字第10032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健康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顾某,男,1931年10月5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厉明上海高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医医院。
法定代表人李建荣,常务副院长。
委托代理人黄琼英,女,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医医院工作。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龚亦慧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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