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上海崇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民事 服务合同 证券投资顾问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诚辉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诚辉律师事务所

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工作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3)浦民一(民)初字第3257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张伟

刘磊

法官解说
本案系一起投资者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并支付高昂服务费后,投资者认为对方实际提供的信息和服务未能对投资起到关键性作用而引发的纠纷。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合同履行期间内被告是否切实履行了合同义务以及原告单方拒绝履行合同是...
展开

(一) 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3)浦民一(民)初字第3257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陈某,男,1952年11月17日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张伟北京市诚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磊,北京市诚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某,总经理。
被告上海崇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某,总经理。
上列两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崔某,男,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工作。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审判长:孙正新;审判员:龚亦慧;人民陪审员:吴凤鸣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11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