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与深圳发展银行等信用卡案 盗用信用卡
案由:
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渝一中法民终字第244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8年10月13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朱敏 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因信用卡携带方便、交易便捷、可以透支等优点,信用卡消费在日常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因信用卡被盗、丢失而引发的民事案件也日益增多。信用卡被盗刷后,如何认定发卡银行、商家以及持卡人的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本案...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08)江法民初字第3006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8)渝一中法民终字第244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赔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徐某,男,汉族,住重庆市沙坪坝区。
被告(被上诉人):深圳发展银行,住所地: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被告(上诉人):重庆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货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16号。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代理审判员:朱敏。
二审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旭;审判员:顾河;代理审判员:罗登文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8年7月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8年10月13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