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某诉谢某等房产过户案 借名买房合同
案由:
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福建天衡联合(上海)律师事务所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雁北法律服务所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厦民终字第2040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8月1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王俭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在实践中屡见不鲜,借名或囿于房产限购政策,或受银行贷款对借款人资格所限,或为满足被借名人落户需要,等等。借名买房纠纷或发生于产权证办理前借名人不欲再借名而要求卖方将产权直接办于自己名下;或发生于产权证办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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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2)思民初字第5012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厦民终字第2040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熊某。
委托代理人(一审):林基典福建天衡联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刘超、郭跃元,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谢某。
委托代理人:桂少飞,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雁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熊某1。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孙旭东。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朝阳;代理审判员:洪德琨章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5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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