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某受贿、介绍贿赂案
案由:
介绍贿赂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重庆市合川区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所

文书字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2012)合法刑初字第60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3月2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龙玉梅 单位: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行为人帅某给予其领导黄某11万元的行为该如何认定,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构成行贿罪。行为人帅某从尹某处收受贿赂,然后再将其中部分款项作为行贿款给予其领导黄某。虽行为人帅某占有这笔款项时间很短,但也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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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2012)合法刑初字第606号。
2.案由:受贿、介绍贿赂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刘海洋。
被告人:帅某,男,1968年8月3日生,原系重庆市合川区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所工作人员。2012年8月22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向伟;审判员:杨刚;人民陪审员:孙邦富
6.审结时间: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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