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某职务侵占案 国家工作人员
案由:
职务侵占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双槐支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渝一中法刑终字第534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主要涉及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认定问题。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犯贪污罪,法院判定被告人构成职务侵占罪,其主要争议点在于被告人主体身份是否国家工作人员。
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四种人员:在国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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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2014)合法刑初字第00244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渝一中法刑终字第534号裁定书
2.案由:职务侵占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吕凯。
被告人:兰某,男,1982年5月19日出生,原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双槐支局客户经理,2014年2月20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上诉人):李某,男,1982年12月7日出生,2011年3月3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2011年9月29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12年2月19日刑满释放,2012年9月17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3年5月8日刑满释放。2014年1月5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被刑事拘留,同月21日被监视居住,同年6月5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刚;审判员:陈小利;人民陪审员:吴岭川。
二审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但斌;审判员:谢懿;代理审判员:陈其琨
6. 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2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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