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星星实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强制批准重整计划
案由:
动产质权纠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厦门星星实业有限公司

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09)海民破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10月0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陈基周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企业破产法》,引入了重整制度专门规范濒临倒闭公司的拯救问题,是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一次革命。在具体案件中,重整计划能否通过并获得人民法院的批准是企业能否重整成功的关键。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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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09)海民破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
2.案由:破产重整纠纷。
3.诉讼双方
申请人: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星星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代表人:王平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加胜;审判员:杨建伟;代理审判员:陈基周
6.审结时间:201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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