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诉湖南省桃江县武潭农村信用合作社存单案 瑕疵存单
案由:
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正维法律事务所

湖南省正维法律事务所

湖南省正维法律事务所

文书字号: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益经终字第15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1月22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文武 单位:
本案是一起颇具代表性的存单纠纷案件。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桃江县武潭信用社大关山信用站代办员詹某向外揽存后,出具未加盖信用社公章的非正规存单,且又不将存款入账的行为,有没有使原告周某与信用社之间形成存款合同关系。
根据《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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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2000)桃经初字第113号。
二审判决书: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益经终字第151号。
2.案由:存单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周某,男,1954年7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何汉珍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李再兴,湖南省正维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上诉人):桃江县武潭农村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黄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一审):罗广,湖南省正维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一审):鲁志忠,湖南省正维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筱;审判员:文武涂强。
二审法院: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培春;审判员:李腾芳;代理审判员:黄阳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9月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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