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某盗窃、汤某1转移赃物案
案由:
盗窃、侮辱尸体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1)沪二中刑终字第19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4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时军 单位: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有三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一审认为,汤某1构成盗窃罪。理由是,汤某1虽未具体实施盗窃行为,但有证据证明汤某和汤某1在车上“一直在说话”,且两人又是亲戚,故可以认定两人事先有通谋。
二审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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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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