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刘某等非法经营案
案由:
非法经营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2013)罗刑初字第4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02月2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孔晶晶 单位: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随着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很多没有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以及没有得到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质企业授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中介机构,非法从事对外劳务经营活动的现象日渐突出。非法劳务输出不仅使受害人及其家属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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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2013)罗刑初字第41号。
2.案由:非法经营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愚华、刘琼。
被告人:张某,男,1971年6月30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罗山县。2013年8月8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胡某,罗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
被告人:刘某,男,1965年5月25日生,汉族,高中文化,下岗职工,住罗山县。2013年7月2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陈明辉河南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某1,男,1962年2月22日生,汉族,高中文化,下岗职工,住罗山县。2013年7月2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胡某1,男,1952年10月12日生,汉族,大专文化,退休职工,住罗山县。2013年6月4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陈军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曾治民;审判员:蔡韧姚忆泉
6.审结时间: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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