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某1诉柳某2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案 承包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证书
案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信中法民终字第1636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徐贵瑛

刘友成

吕树利

代理律师:

王建霞

宋文阁

岳克友

法官解说
本案的关键在于对有瑕疵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何认定。我县广大农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前进行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1988年左右)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已经编号并经乡(镇)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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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2013)商民初字第510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信中法民终字第1636号判决书。
2.案由: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柳某1。
一审委托代理人,胡某,系原告之妻。
一审委托代理人,王建霞,河南宇楼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宋文阁,河南天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柳某2。
一审委托代理人,陶某,系被告之妻。
二审委托代理人,岳克友,河南宇楼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朱淑军;审判员:赵耀、胡文江。
二审法院: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贵瑛;审判员:刘友成、吕树利。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0月1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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